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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WQX001-2022-0000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05 17:58
名        称 乌恰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93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部署,乌恰县教育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其中:利用局机关公示栏公示30条,政府门户网站更新46条(文件栏目跟新4条,执行法规条例4条,义务教育招生栏目更新1条,重点工作栏目更新3条,通知公告栏目更新10条,教育收费栏目更新2条,义务教育资助栏目更新20条)。对照法定公开内容,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按时发布教育领域各类政策文件,教育事业发展和经费执行情况等数据统计,教师招聘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进一步优化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由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办公室主要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等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确保依法依规答复每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2021年,县教育局收到依申请公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定期梳理年度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同时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及时清理过期无效文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本单位栏目畅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乌恰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科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022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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