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实现共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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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州医保局获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但可以为家庭成员门诊共济使用,还可为家人代缴医疗保险。
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部署要求,州医保局积极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工作。
职工个人账户家庭门诊共济。如果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退休人员在内),可以通过家庭帮助方案,将个人医疗账户与家人(包括配偶、父母、孩子)绑定,就可以使用医保账户余额,为已经与账户绑定的家人支付在疆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帮助家人缴纳医疗基本保险费用。如果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有足够余额,可以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目前,个人账户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范围已拓展至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结亲对象。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的出台,让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为家庭成员提供了更多的医疗保障选择。下一步,将接续推进与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方便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家庭共济政策。”州医保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瑛说。(全媒体记者蒋娟娟通讯员古丽加玛力)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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