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压居民新装办电服务信息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39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18:3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发改委 |
低压居民新装办电服务信息
一、办电渠道
客户需办理低压居民新装用电业务,可通过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办理。
二、办电流程
三、申请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1 |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士兵证、台胞证、港澳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证(绿卡),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书等提供原件。 |
申请时必备 |
2 |
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协议(还需同时提供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法院判决文书(必须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等。房屋产权所有证、购房合同、租赁协议提供原件,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法院判决文书可提供复印件。 |
申请时必备。对于实现政企信息联动,自动获取客户用地权属证明的,可不需要客户提供;对于未实现政企联动,如客户申请时未提供用地权属证明的,在签署承诺书后受理申请。 |
四、网上国网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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