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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46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1-20 11:59
名        称 乌恰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此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盯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加大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提高公开质量,统计工作透明度持续提升,群众知情权得到保障,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人民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及时更新部门信息,按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在乌恰县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主要涉及月度经济数据13条、文件栏目4条、执行法规条例2条、经济运行栏目4条、行政执法栏目3条、统计公报栏目1条、数据解读3条、结果公示2个、双随机一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发布信息先审后发反复核校,确保统计局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规范公开目录设置,完善局网站专题专栏设置,按要求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目录,2023年新增设“结果公示”栏目。二是安排2名干部负责对局政务信息栏目进行更新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县统计局的栏目正常运行,正常浏览。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责任,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更新与维护工作。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工作制度,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908-4623113),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不利于人民群众接受和理解;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督管理不规范,信息发布不及时。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主动出台面向群众和有关企业的公开政策文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拓宽解读平台,提高解读质量和到达率。二是持续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强相关负责人的学习,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统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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