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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46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1-20 11:55
名        称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wq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乌恰县平安路14号院;邮编:845450;电话:(0908-462127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增进各族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增强市场监管依法履职能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领域做好主动公开。

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突出民生、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重点领域监管全方位、行政执法规范化,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监管环境,着力构建权责明确、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做到市场主体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截至目前,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乌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计147条、其他渠道公开信息共计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把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具体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坚持“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本单位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为全面提高局门户网站系统性、规范性、安全性,根据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标准化、规范化,设置AB岗人员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推动网络信息发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常态化开展自我检查,并做到及时整改,切实做好防泄密等工作。三是做好政务公开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有关职责,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履职监督,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2023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承办落实、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组织体系,把考核内容纳入到单位年初重点工作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内容不够规范、部分信息内容较为单一,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较少。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全面,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还不够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条例》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三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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