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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ucap01000/2024-0000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0 16:47
名        称 乌恰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由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wqx.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义,请联系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908-46230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能力提升的功能,积极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全县共公开政府信息494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发布3872条,政务新媒体发布95条,通过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开各类交易信息456条,各级公示栏公开520条。一是强化基础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失效废止文件2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含二级局)277条,发布人事任免信息43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信息46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义务教育、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公共企事业单位等方面发布信息3326条。三是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完善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全面推进11个乡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43条,基层政务公开栏213条。四是强化解读回应力度,通过意见征集在线调查栏目公开征求意见建议13次,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发布在线访谈6期,转载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9条,办理“县长信箱”网民留言91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乌恰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工作须知,明确受理流程、机构,公布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联系方式,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互联网申请2件、信函申请1件,全部按时办结,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未引起行政诉讼或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模板)》更新《乌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模板》,集中公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38条。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前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做好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方式的把控,避免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本年度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全部为可公开的非涉密文件,保密审查程序完备。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结合政务公开测评指标和工作实际,完善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设置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共80条。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全县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运行规范。三是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2条,有效提高政府网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指导、检查和考核力度,组织全县38家单位70人次参加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专题培训,依规对各乡镇、县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依据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评分落实监督管理,2023年度未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积极配合做好国家、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对2022年国家和自治区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已立行立改、全部整改到位,在2023年自治区网站季度抽查检测中,乌恰县政府门户网连续三个季度在全疆名列前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79

行政强制

137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1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1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1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全面规范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有待强化。部分单位未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更新,更新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尤其行政处罚信息栏目、重大项目信息栏目信息公开内容少、内容质量不高。二是重点领域结果信息公开有待强化。社会救助结果信息、涉农补贴结果信息公开不及时,监管领域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公开不规范。三是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效率有待强化,部分单位不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在政策解读过程中还存在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动公开,认真对照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逐项检查公开信息,及时发布与栏目精准匹配的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设置结果信息公示栏目,明确信息收集、审核和发布等环节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决策预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不断完善政策解读的功能形式,通过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等栏目,及时了解回应社会公众的期盼和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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