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10月)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88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21 17:13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没收违法所得(元) |
案值金额(元)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1 |
克州乌恰市监处罚[2024]53号 |
乌恰县亿家人生活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案 |
1、没收违法所得0元;2、并处5000元罚款。 |
罚款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
0 |
383 |
5000 |
2024.10.15 |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结案 |
2 |
克州乌恰市监处罚[2024]54号 |
乌恰县煊媛棠生活美容养生馆涉嫌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1、没收违法所得0元;2、并处1000元罚款。 |
罚款 |
销售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和无中文标识化妆品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六十条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0 |
0 |
1000 |
2024.10.15 |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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