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消费提示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361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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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节日,有效防范消费陷阱,降低安全消费风险,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增强防范意识,安全理性消费。
一、节日购物,防范促销“套路”
节日期间,个别商家为加大促销力度会大量向消费者推送优惠券、折扣券等,使用时却往往设置使用范围和期限等附加限制条件,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保持理性,避免陷入商家虚假打折、低价诱惑等“套路”。选购商品前,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列出清单,选择到正规商场、超市或电商平台,有计划地购买,尽量采购小包装的食品饮料,瓜果蔬菜、肉蛋奶制品不易囤积过多,避免浪费。直播购物时,谨防被主播“忽悠”,下单前多思考,避免激情购物,保持冷静,按需购买,警惕落入虚假优惠的套路。
二、外出聚餐,防范餐饮风险
外出就餐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倡导文明就餐、按需点餐、厉行节约,用餐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尽量实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拒绝食用野味等。在选购食品时,消费者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食品标签内容,查看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无“三证明一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养成文明健康用餐习惯。
三、休闲娱乐,防范消费欺诈
到KTV、影剧院等休闲娱乐场所消费时,谨防消费欺诈。消费者尤其注意消费场所的收费标准,对场所内经营项目不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明确价目表的;有偿服务项目不提前明示和告知,而是在结账时直接扣除的;在不征求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所点酒水一次性全部打开,不管是否能够喝完都要买单的;结账时趁消费者饮酒后或朋友间相互争抢结账之际,暗中添加菜金或酒水金的,要严加防范。消费后应及时要求经营者提供小票及发票,以便依法维权。
四、购买礼品,防范质次价高
购买珠宝首饰贵重物品切莫贪图便宜,最好到信誉好的大商场或是珠宝专卖店去购买,索要正规发票或者销售小票,并注意查看票据所开具的内容应与珠宝首饰的标签标注的名称、重量、价格等重要项目是否一致,同时别忘记索要产品质量鉴定证书。个别信誉度差的网络、电视、电话销售往往存在实物商品与广告宣传差距大、商家承诺的售后服务很难实现、商家真实信息难以核查等情况,一旦发生消费纠纷,难以有效维权,消费者应谨慎选择。
五、预防诺如病毒传播。冬季是诺如病毒等肠道病毒、流感病毒、呼吸道传染病毒的高发季节。诺如病毒具有传播速度快、发病急的特点。预防诺如病毒的传播应注意保持食物和饮用水的清洁,餐前便后要仔细清洗双手,及时清洗饮食用具,生食的水果和蔬菜要彻底清洗,经常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减少消费纠纷,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大消费者如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