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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WQX001-2020-00015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01-31 17:24
名        称 乌恰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财政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由乌恰县财政局编制此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乌恰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08-462309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财政局2019年度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通过各媒体发表财政信息328条(其中转发文件13条;执行法规条例9条;行政处罚信息4条;PPP项目3条;债务信息7条;政府性基金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3条;行政执法3条;固定资产投资2条;防范金融风险8条;国资国企7条;国有产权交易4条;政府采购信息8条;扶贫资金91条;预决算信息公开154条;其他信息公开10条)。

2、公开的财政信息范围:一是财政法律法规信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机构及职能信息,包括财政局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职责等;三是扶贫资金的到位拨付情况、预决算信息公开。四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

3、部门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由于财政局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条例》规定和乌恰县人民政府的要求,乌恰县财政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9年度财政局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托合提买买提·马提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海军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乌恰县政府网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为依托,进一步拓展网上服务功能,一是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对财政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补偿完善。二是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通过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力度,及时补充调整乌恰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充实工作人员,压实工作职责,通过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科室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狠抓工作作风养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让群众及时了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有力保障乌恰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

-1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1

14030.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及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和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内容还不够全面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今后,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采取多种多样让群众知晓、受群众欢迎的公开形式,在利用好现代网络的同时,也尽可能创造机会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接触交流,大力开展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乌恰县财政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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