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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WQX001-2020-00016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0-01-31 17:53
名        称 乌恰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公安局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jwq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恰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克州乌恰县环城河南路机关大楼二楼;邮编845450;电话:0908-462203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乌恰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政策解读等重点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要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回应社会和公众期待。

(一)主动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乌恰县公安局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召开会议多次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必须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2019年乌恰县公安局主动公开信息共61条,其中:公开平台公开领导成员7条,部门职责1条,内设机构公开12条,文件公开22条,执行法规平台公开8条,行政执法6条,结果公示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乌恰县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乌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信息管理主体责任,以公安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属各部门配合、参与管理的原则,专人负责整合分散的信息,对分布不同信息资源加以利用,从而整体方式进行公共服务供给,并将各部门公布的信息进行分类收集归档。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资源整理和最大化利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规范平台建设程序,设立政府信息平台发布和管理职能,指定具体责任人为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强化工作职责,严格要求平台负责人及时做好维护及更新,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做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监督保障,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力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度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数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决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2

2115.5295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干部职工都是兼职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单位的领导和民警在制作公文时不能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导致公开度不够。三是一些群众混淆了依申请公开与投诉、申告、举报、咨询的区别,提出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申请。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二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促进工作开展,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及时公开,继续将便民、利民服务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制度,努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三是完善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上都有专人负责、有领导把关、有制度约束、有监督考评。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社会公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恰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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