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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WQX001-2021-000112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名        称 乌恰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成文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3-30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2020年,乌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发〔2016〕16号)精神,聚焦总目标,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立足本职、积极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经清查,现行的13件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相违背的内容。二是加强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公平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在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监督电话,依法严肃查处民营企业举报“乱执法、随意执法”等投诉,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三是广泛推进主题宣传。积极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县各单位开展《商标法》《消费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环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强化宣传推广,利用司法微信、门户网站等选取民营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四是进一步优化招商载体和引资结构,加强对外宣传推介,大力改善投资环境,精心构筑引资平台,努力引进一批符合乌恰产业发展方向的招商项目,着力推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水平。

2.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一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和隐性壁垒。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87项,累计取消81项。编制完成《乌恰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方案》。二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落地协同,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的实施落地,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审批项目131个。优化网上备案“一次不跑”改革,实现“不见面备案”、当天办结完成的目标。三是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持续跟踪、定期评估市场准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四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乌恰县已完成新疆政务服务网事项认领、维护,电子证照维护、电子印章制作等工作。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所有不涉密的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实现一网通办。截至目前,共认领行政权力事项2222件,认领公共服务类事项212件,依申请类事项586件,网上可办事项575件,网上可办率98.49%。积极推广“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注册使用率。五是建立政务“好差评”,实现“好差评”服务系统线上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借鉴“枫桥模式”,整合部门和群团组织调解资源力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下发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了职责分工。各级调解组织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有效的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020年全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02件,调处成功602件成功率达100%。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宣传,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作用。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当事人通过不同形式申请行政复议,在案件审理中坚持调解先行,通过调处化解矛盾。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支持配合法院依法审理案件。针对我县发生的行政应诉案件,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

3.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直报制度、行政调解工作统计月报、半年报制度、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全年报告制度。加强对各行政调解机关行政调解的指导和监督,完成每月行政调解案件统计、分析,2020年,全县排查出行政调解案件29件,调处率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的作用,聘任2名专职律师担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各类合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为政府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保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深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推进落实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全面完成对各乡(镇)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等事宜。三是利用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对县域执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统一实施网上考试(发证),明确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各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三是全面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各执法机关在做出重大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均不得擅自作出决定。通过明确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明确审核责任等措施,抓好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制度的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机构或者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全面完成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建成县法律援助中心1个、1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招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充实到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2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站)按要求达到标准化配备人员和设备,实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名专业工作人员,基层77名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协同开展工作,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有效开展。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治讲座35场次,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8场次,解答各类咨询67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25件、调解处理16件交通事故案件,办理各类公证212件,人民调解案件393件,已受理结案法律援助案件19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一是发挥县级人大法定监督权的优势,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为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提出建议。2020年县人大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完成意见征求7次,提出意见建议2条。二是政协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对关系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撰写提案,组织委员就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查报告。三是认真听取政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承办人大建议61件,政协提案62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2.加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力度。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诉讼监督职能,不断加强对立案、审判活动及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严把起诉关;对控告申诉工作,重点推行首办责任制;强化内部监督,对不捕、不诉的案件,坚持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认真执行各项办案纪律,大要案坚持向县委和人大报告,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大要案查处和督办机制,推动大要案查处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020年,开展检察开放日2次,各行业参观群体300余人次。

3.加大行政监督。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各执法部门科学、及时制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并督促组织实施。加强执法监督,向社会公布执法监督电话,依法严肃查处“乱执法、随意执法”等投诉行为。加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备案,全年向上级部门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15件。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县政府及县级各部门制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备案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经过全面清理乌恰县现行的13件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上级精神相违背的情况。三是开展案卷评查,对全县35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共抽查案卷76卷,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创新信访举报形式和渠道,落实首办首问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负责制,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办、督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各种监督渠道保证畅通。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全县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要求,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党委(党组)把各类法律法规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2020年,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120余场次,人均学法不少于15天。二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硬性条件。各部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开展公职人员学法活动,全县130家学法单位6000余名公职人员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党规党纪等无纸化答题活动,参考率达到80%以上。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利用“巴扎天”、“4.15”全民国家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深入基层进行普法宣传教育210场次。

(七)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强化组织,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切实把依法治县工作摆在重要日程。一是对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成立了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事务。二是完善《中共乌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制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联络员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依法治县工作。

2.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一是2020年召开乌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专题会议2次,安排部署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二是制定工作要点,分解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等,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三是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指标。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领导班子的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缺乏长远规划和有力措施。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深入贯彻落实。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

(三)政府和部门法治机构力量还比较薄弱。司法机关和部门法制人员的数量、能力、水平不能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各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努力开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的范围、种类和幅度,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突出行政执法监督重点,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取得实效,全力推动行政执法水平再提升,服务再优化,执法再规范,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机构建设,使法治机构的规格、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学法力度,积极开展“法律七进”,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努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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