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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1428 主题分类
名        称 乌恰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30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2023年以来,乌恰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全县发展全局统筹谋划,持续推进法治乌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方案落地实施。现将乌恰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持续强化学习培训。将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紧密结合,积极推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真正做到以理论指导实践。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主体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公职人员积极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专题法治培训,推动县、乡两级、县直各单位(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学习培训,参训人员达1.5万人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重点,纳入法治建设年度考核。二是持续深化宣讲教育。充分利用“法治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深入机关、学校、乡村、企业等作为常态化宣讲内容。利用“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头脑。充分利用乌恰县电视台、融媒体中心、乌恰零距离等媒体平台,在全国两会期间、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系统展示法治乌恰建设取得的新成效。

(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年初对依法治县委员会及下设的四个协调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县委书记为主任,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和县直15个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协调小组,进一步巩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各单位(部门)也相应调整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全面依法治理领导组织。二是逐级压实责任。聚焦“一规划两纲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乌恰县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乌恰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乌恰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压紧压实法治责任,为全县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定期研究推进。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县委领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统筹、政府推动、各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调研和督促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问题,推动各级党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全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2023年,县委、县政府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3次。四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推进《乌恰县委、县人民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建立《乌恰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试行)》,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2022年述法工作会议,5位乡(镇)委书记和2位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96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提交书面述法报告,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述法和民主测评,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五是依法规范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制机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题合法性审核和意见征求制度,坚决防止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不断提升。2023年,开展各类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371件,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各项涉法会议60余场次,司法局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六是做好整改落实。完成自治区2022年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的克州39条问题、乌恰县18条问题,自治区2022年度自治区述法专题会议点评的4类问题和“一述一评”的3条个性问题的全面整改。组织实施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等各项工作。七是做好法治督察。3次对县委政法委、党校、网信办等11个分会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参培情况、会场纪律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整改。对11个乡镇开展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全面督察,下发问题反馈单4份,提出20余条整改意见。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经济发展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主动配合自治区、自治州立法工作,积极拓展参与地方立法路径,充分发挥基层优势,结合县情实际广纳民意,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确保了规范性文件不与上级法律法规相违背。2023年,参与上级部门关于地方性立法工作意见建议征集1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继续执行8件。全年无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放管服“改革一盘棋思想,坚持在精准、高效、提速上用力,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确认保留证明事项31项,推行梳理第一批(试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事项25件。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督促各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全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备案重大具体行政行为158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各行政执法单位案卷65份,下发问题反馈单43份,提出问题178个;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183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5次,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培训达人均60学时。四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乡(镇)执法机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联合县委编办对全县11个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进行人员调整,确定乡(镇)综合执法人员84名综合执法人员名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新政发〔2023〕3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权力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33号)文件要求,联合县委编委开展行政执法权力下放,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个单位下放的32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依法稳步赋予乡(镇)行政执法权。五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全县共有调解委员会56个、调解员291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72件,调处成功972件,调处成功率100%。没有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案件、“民转刑”案件发生,无涉稳矛盾纠纷。依托名人效应和模范引领,发挥大妈调解室“和公检法司“联调室”作用,受理调解的矛盾纠纷化解率、当事人满意率均达100%,有力维护了基层稳定根基。完善健全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组织的作用,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全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排查调处行政调解95件,调处成功95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全面落实乌恰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件。七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服务体系。通过打包式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投入20万元聘请新疆法辰律师事务所担任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法律顾问,做到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各单位、各部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确保依法行政,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在8乡3镇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制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宣传相关横幅20余条、海报2000余份、宣传单13000余张,开展讲座50余场次,做到全县各乡镇村(社区)5.7万干部群众全覆盖。二是各乡镇司法所组织开展民法典、反恐怖主义法等宣传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部门)共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宣传主题讲座40余场,发放与反恐怖主义法、民法典等相关的书籍、宣传单、宣传海报、横幅。三是落实青少年普法责任制,结合“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全县61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通过讲座、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深入课堂,为师生们送上了一堂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充分落实青少年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模拟法庭、书画展、黑板报、征文比赛方式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人身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各类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全县青少年接受法治教育达人均12次/人/年。四是组织开展“自治区第二十个宪法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依法治县办积极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协同发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部门)共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主题讲座100余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主题讲座人数3万余人次,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00余场次,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把手)法治宣讲60余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活动累计10000余人次,组织参与自治区在“法宣在线“平台开展的国家保密知识法、宪法法律知识无纸化答题活动,累计参加答题活动7000余人次,组织开展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活动4000余人次,参加自治州“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普法宣传作品征集77部。五是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相互联动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普法联动氛围。年初以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助残日、税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玛纳斯节、6.5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达70余场次。通过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联动组织的系列主题宣传日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普法联动氛围。六是做好新媒体宣传,利用““乌恰司法”微信公众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023年发送各类宣传稿件1000余篇。七是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落实,推进“八五”普法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工作落实,对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动态复核。八是持续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固定普法阵地,在广场、公园、巴扎、边境、口岸设立固定标识牌、公益广告牌、标语宣传牌、法治宣传橱窗等普法设施,更换县城“法治文化一条街”宣传标语及固定标识牌,运用法治文化阵地、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年投入普法经费达80余万元。

(五)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不断强化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等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执法执业水平和能力,促进全县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基层法治实体平台建设。全县8乡3镇,35个行政村,7个社区,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建成县法律援助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2个,便民法律服务警务站49个。截至目前,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75件,已结案271件,代写法律文书342份,接待近千人次法律咨询,为构建和谐乌恰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效能。坚持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为目标,规范职业行为,以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好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切实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范经营和农民增收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落实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帮助基层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为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72人,培养“学法用法示范户”168户。四是积极做好公证工作,提高公证公信力。拓宽服务范围,延伸服务深度,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公证事项,进一步细化公证便民服务措施5条,全年办理公证254件。五是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全县71个单位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并挑选县公安局等单位5个优秀项目上报自治州党委依法治州办。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持续推进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紧盯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多元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驶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督查的各类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三)紧抓“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利用专题培训、案卷评查等形式,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逢九必讲”,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学法力度,积极开展“法律十进”,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努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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