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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万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3-00631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02 17:10
名        称 关于胡万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        号 〔〕恰政任发〔2023〕7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商信局:

乌恰县人民政府决定:

胡万兴同志任县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吾拉音·交热白克同志任县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胡万兴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3年1月12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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