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蒲旭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1620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6-03 12:16 |
名 称 | |||
文 号 | 恰政任发〔2023〕36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农业农村局:
乌恰县人民政府决定:
蒲旭升同志任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林德同志任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师海洋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一年的同志,试用期从2023年5月20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作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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