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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热斯别克·木沙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1992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5-31 10:35
名        称 关于热斯别克·木沙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        号 恰政任发〔2024〕24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公安局

乌恰县人民政府决定:

热斯别克·木沙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从202451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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