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汉举同志任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6-00072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6-01-13 11:34 |
| 名 称 | |||
| 文 号 | 恰政任发〔2026〕4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县财政局(国资委):
乌恰县人民政府决定:
王汉举同志任新疆西极众创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从2025年11月27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乌恰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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