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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袁志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wqxrmzf00/2026-00774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6-24 10:56
名        称 关于袁志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恰政任发〔2026〕28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水利局:

乌恰县人民政府决定:

袁志勇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柴飞同志任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一年的2名同志,试用期从2026年6月1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乌恰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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