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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乌恰县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暨节约能源资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2-00772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名        称 关于建立乌恰县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暨节约能源资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7-26 发布日期 2022-08-15
文        号 恰政办发〔2022〕10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和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乌恰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乌恰县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暨节约能源资源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唐志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杜  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贵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维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保平(县纪委监委组宣部部长)

          寇学龙(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艾娜古丽·买买托莲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晶晶(县机关工委副书记)

          王  星(县委党校副校长)

          买买提托热·祖农(县委团委副书记)

          阿依乔丽盼·努尔洪(县妇联副主席)

          吐尔孙艾力·沙地瓦地(县总工会主席)

          王景耀(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江苏(县发改委副主任)

          常志刚(县财政局副局长)

          魏  星(县教育局副局长)

          黎新丰(县住建局副局长)

          于  县统计局副局长

          陶武彪(县商信局副局长)

          吾坎·库尔班(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穆拉定·买买提吐尔地(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立新(县交通局党组成员)

          董振华(县水利局副局长)

          高瑞雅(县文旅局副局长)

          邵玉琴(县卫健委二级主任科员)

          朱国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崔维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委全社会节能负责人王生钰同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节能负责人贾先友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作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和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动完成《乌恰县反食品浪费工作实施意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部署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和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和节约能源资源评价考核工作;督促、指导和检查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和节约能源资源有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及时了解汇总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和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违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规定的责任追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县委宣传部:会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做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工作,营造绿色低碳的社会氛围。组织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加强对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将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主题党日活动。将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作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内容,严格测评。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研究制定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等有关项目;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研究制定公共机构餐厨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支持将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有关工作纳入碳达峰碳中和考核评价体系。

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会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有关工作,实施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开展绿色数据中心(机房)试点。加大公共机构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会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推进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联合实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县司法局:将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有关法律法规纳入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内容,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监督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责任部门加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法治宣传。负责对涉及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指导、监督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监督检查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经费保障工作,加强对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资金支持。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会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和资金监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指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对反对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县生态环境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导和监督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和有害垃圾处置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商信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做好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会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公共机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积极推广建筑节能、节材、节地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推广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开展绿色出行和公交出行主题宣传活动,培育绿色出行文化。

县水利局:推动公共机构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会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验收、复核工作。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有关部门健全乌恰县节能、节水、节材、低碳等标准体系,会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制定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的地方标准。联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开展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情况的专项检查,依法查处食品浪费违法行为。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导、推进、协调、监督、考核全县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并实施绩效评价。建立完善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管理制度,推进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方式。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将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县统计局:指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调查、分析、监督工作。

县委党校(行政学院):负责将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内容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常态化抓好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

县教育局、财政局、商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健委:负责做好本系统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有关工作。制定行业工作标准,分解工作任务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本系统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本系统重点用能单位监督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节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开展绿色文化行动。

县总工会、团委、妇联:负责开展面向职工、青少年、妇女、家庭等领域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活动。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有关工作,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落实举措;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积极推动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落到实处。

(三)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确定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调整。

(四)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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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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