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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0470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印发《2025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2-17 发布日期 2025-02-19
文        号 恰政办发〔2025〕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进法治乌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乌恰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落实好授课人员、学习内容和学法材料,确保学习效果。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学习计划,促进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5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表

时间

  

主讲单位

1月

习近平法治思想(必学内容)

党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新颁布,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发改委

2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促进条例》(新颁布,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新颁布,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安局

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修订2024年9月13日起施行)

统计局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新颁布,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网信办

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必学内容)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新颁布,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卫健委

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必学习内容)

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新颁布,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局

6月

《节约用水条例》(新颁布,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新修定,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机要保密局

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修定,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新颁布,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自然资源局

8月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颁布,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新修定,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退役军人事务局

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定,2024年4月26日起施行)

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新修定,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教育局

10月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新颁布,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新颁布,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发改委

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新颁布,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安局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新颁布,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局

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必学内容)

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新修订,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文旅局

备注: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会有学法的主讲单位要根据本计划,提前准备好相关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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