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恰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七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公示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042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21:07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承担的《克州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七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照问题
一些地方对群众投诉问题敷衍调查,解决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扎实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反馈信访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回访等工作机制,提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提供有力支撑,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率。
三、乌恰县各责任单位整改措施
(一)对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印发《乌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信访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延伸扩面、举一反三,有效推动全面整改、系统治理、全程监管,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限全部落实整改到位,整改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回访工作机制,在督察整改和监管执法中主动走访群众,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作用,坚持主动发现,立足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信访事件“回头看”。联合乡、村对第一轮中央环保信访事件开展“回头看”,经营单位持续按照整改后的要求开展经营,对周边群众走访均无意见。2022年、2023年共收到12369、12345信访问题3件,办结3件,办结率达100%,没有发生重复信访举报事件。
(二)印发了《乌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信访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对照兄弟县市反馈信访问题“举一反三”,有效解决县环保领域突出问题。
(三)健全完善相关信访制度。在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学习的基础上,制定《乌恰县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及化解制度》《乌恰县领导接访跟办制度》《乌恰县重复信访事项化解制度》《乌恰县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度》《乌恰县信访定期回访制度》《乌恰县信访事项限时办结制度》等制度,形成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四)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制定《乌恰县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乌恰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聘用了10名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进一步将环境保护工作公示公开,以乌恰各族群众强有力的监督助推环境保护各项安排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综上所述,《乌恰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第七项整改任务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得到落实,今后将不断完善和强化各项制度、措施。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3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15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08-4623216
联系地址:乌恰县天合路12号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乌恰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