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办事指南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301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29 11:1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
一、事项名称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
二、事项属性
公共服务
三、依据
《环境信访办法》2021年12月13日起实施
四、举报信访方式
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12369”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
五、办理流程
(一)受理
对举报人的举报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二)现场核实
生态环境部门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必要时现场采样监测。
(三)办理
1.如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调查取证后留下现场视频、文字、笔录存档,并把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2.如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或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进行立案调查。
六、受理时限
15日内
七、受理地点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天河路2号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结时间
受理之日起60日内,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不超过30日。
十、联系方式
办公室值班电话 0908-46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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