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127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18:23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2025年乌恰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主线,坚决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一体两翼三支撑”和自治州生态环保“六篇文章”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治水、固土、防风险”,突出“两打”“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机动车检测机构、汽修厂弄虚作假”等专项攻坚行动。抓好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进引导企业环境守法,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提升环境信访举报办理质量,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
一、执法工作开展方式及数量
按照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新疆执法一体化系统开展工作,不断强化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信息公开。2025年乌恰县生态环境执法在编在岗5人,每月执法每人不少于3家次,全年执法任务每人不少于36家次,全部累计不少于180家次。
二、将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贯穿全年
2025年,执法大队将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为强思想固根本的有力抓手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南》《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等内容,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的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抓住年度工作重点,谋划年度执法工作
(一)对上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执法大练兵的重要载体,定期对辖区监管企业进行动态管控,根据全县企业清单,系统谋划2025年度执法工作,待《自治州2025年度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印发后进一步细化。
(二)对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主要从污染防治运行维护、在线监测设备规范运行、日常环境管理等核心环节入手,全面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开展VOCs执法检查工作。以油品销售行业为重点,对VOCs无组织排放及行业标准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按要求建设,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维护,治理效果是否达到要求,密闭、收集等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等相关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四)开展建设项目中后期监管工作。对建设项目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全方位开展执法检查,从源头遏制新的污染产生。重点加强对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审批的建设项目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评”、“三同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加强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的验收率。
(五)开展水治理专项检查。重点对集中水源地进行督察检查,确保水源安全。强化对入河排污口的执法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开展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排污许可证落实情况、检查自行监测、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及使用、废水和污泥排放及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管理、环境信息公示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六)全面梳理,建立全县各类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清单。根据县实际情况,借助自治区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注册申报信息,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专项工作,筛选出产生量大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和重点排查单位清单,为加强管理和排查整治奠定基础,配合自治区、自治州完成辖区危险废物年度考核。
(七)在全县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等工作,动态更新“一库一档”,在监管系统里做好录入排查整治工作,对符合自治区退出条件的尾矿库配合做好前期各项工作。
(八)持续加大对排污许可监管力度。按照排污许可证“登记事项”“许可事项”“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结合排污单位执行报告、环境管理台账、在线监测数据等材料,对排污单位的排污口、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主要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等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处无证排污行为、降级管理行为、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行为。
(九)开展“绿色护考”行动。打击各种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营造“绿色护考”良好氛围,确保初、中考等各项考试的顺利进行。
(十)认真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开展机动车维修店、车辆检测机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机动车维修店出具虚假维修记录、临时更换配件等形式使不达标车辆通过不正常手段通过检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不规范操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二)动态调整正面清单企业名录。
(十三)妥善处理“12369”“12345”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
(十四)认真做好各类报表和材料的填报上报工作。
(十五)按时完成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和州执法支队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根据乌恰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污染源数量、类型、职责要求等,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县内环境执法工作,确定本县内污染源监管企业名单。坚决杜绝为完成执法任务,执法检查“走过场”、应付了事,切实提升执法检查质量,确保生态环境执法有效到位。
(二)强化措施,规范执法。要严格依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断完善落实全过程监管模式,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提高检查质量,不留监管“死角”,不漏执法盲区。深挖细查企业存在的环保设施不落实、运行不规范、规避监管偷排、污染物超标排放等各类环境违法问题,重拳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问题,采取通报、责令整改、督办跟踪、行政处罚、约谈、责任追究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和协作配合机制,全面强化执法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确保各项检查、问题整改到位和县域环境安全、环境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在开展执法工作同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宣传教育,要让企业懂得守法不是高要求,而是底线,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营造企业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要求,遵守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作风的相关规定要求,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要求,遵纪守法,转变作风,廉洁自律,杜绝违反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法律法规现象的发生,把各项执法检查任务落到实处。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管理,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有效预防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举报权,让生态环境队伍真正成为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