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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乌恰县房屋地产管理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8-15 10:50 来源:乌恰县财政局 阅读: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进一步加强产权产籍管理,在局领导的协调配合下,将近年来所有的纸质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保障了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干部职工和居民住房难的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建房思路,我局的工作安排,将通过国家和自治区补助、居民自筹和住房贷款等方式,使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乌恰县房屋地产管理所属于事业单位,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个。人员情况:实有职工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乌恰县房屋地产管理所部门决算包括:乌恰县房屋地产管理所部门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乌恰县房屋地产管理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乌恰县房屋地产管理所

第二部分 乌恰县房屋地产管理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总收入56.62万元,总支出56.62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2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功能分类科目,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支出56.62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2.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2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降低)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0原因是未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未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公车。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没有公务接待。乌恰县房屋地产管理所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数据相比,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5年度收入56.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54万元,增长30.98%,增加变动的原因是:人员调资。支出56.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54万元,增长30.98%。增减变动的原因是:人员调增。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62万元,年初预算支出41.15万元,比预算相比,增加15.47万元,增长27.32%,增减变动的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乌恰县房屋地产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工会费福利费增加。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1231日,资产总计109.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60万元,固定资产1.45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45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财政部门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并在年中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12(类)01(款)09(项):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附件1:新疆乌恰县房管所.XLS

附件2:2016年乌恰县房管所三公经费表.xls

解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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