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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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乌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巴合提努尔·吾斯曼阿力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乌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乌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乌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乌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乌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乌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乌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乌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乌恰县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罢免白克塔西·托来斯乌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草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巴合提古丽·吉恩比、魏永强、谢佳梅、肉孜·吐尔逊,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宇赤,县人民法院院长司拉义·买买提肉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云·朱马洪,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伟力·艾尼瓦尔,政府办、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全媒体记者:阿克力白克·马夏)
编辑:李广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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