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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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农民工朋友们:
按照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恰政办发〔2017〕98号)文件规定,拟将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
1、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黑孜苇乡也克铁热克村水渠硬化工程项目)缴纳的2407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拟将新疆源泰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标准化养殖场地项目(EPCO模式)项目)缴纳的23128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巴音库鲁提镇克孜勒阿根村防洪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缴纳的789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拟将新疆源泰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畜养殖厂房建设项目)缴纳的103372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5、拟将克州华强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乔尔波村村级道路建设项目)缴纳的14232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6、拟将四川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居鲁克巴什村防洪坝建设项目)缴纳的8304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7、拟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地质矿产勘查研究院(新疆乌恰县恰克马克钼多金属矿普查项目)缴纳的500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8、拟将新疆路桥南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库尔干村、克孜勒库鲁克村、琼铁热克村、萨热克巴依村村级道路建设项目)缴纳的186029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9、拟将新疆南方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居鲁克巴什村村级道路建设项目)缴纳的6387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0、拟将新疆南方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马热加尼库木村村级道路建设项目)缴纳的117621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1、拟将喀什噶尔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依买克村引水渠道建设项目)缴纳的124919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现公示以上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实名信函或电话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联系电话:0908-4622225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