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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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农民工朋友们:
按照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恰政办发〔2017〕98号文件规定,拟将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
1、拟将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代华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缴))缴纳的200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巴音库鲁提乡托帕小队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缴纳的54083.06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吉根乡饮水管网巩固提升工程)缴纳的3927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康苏独立工矿区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缴纳的457719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5、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吾合沙鲁乡吾合沙鲁村三个惠民超市项目)缴纳的2945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6、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奖励项目)缴纳的8985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7、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公安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缴纳的3338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8、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居民点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黑孜苇乡)缴纳的5679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9、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农牧民职业技能实训场地消防水池建设项目)缴纳的3238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0、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铁列克乡哈拉铁列克村阿尔善居民点供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缴纳的26091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1、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村级建设(乌鲁克恰提乡琼铁列克村文化室)项目)缴纳的70023.01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2、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乌恰镇乡干部周转宿舍项目)缴纳的55402.22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3、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吐尕特口岸前沿查验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缴纳的18329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4、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乌鲁克恰提想克孜勒库鲁克村))缴纳的62219.02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5、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玛依喀克便民服务站(农贸市场)工程)缴纳的530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6、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焦于干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缴纳的450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7、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黑孜苇乡人民政府院内维修改造)缴纳的6621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8、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托云乡瓦特村幼儿园建设项目)缴纳的71854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9、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用房建设工程(七标段))缴纳的37535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0、拟将乌恰县天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项目(黑孜苇乡坎久干村村委会基层阵地维修改造))缴纳的25194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1、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居鲁巴什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缴纳的21594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2、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污水处理厂防洪工程)缴纳的10809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3、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铁列克乡喀拉铁克村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村干部周转房附属项目)缴纳的12319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4、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乔尔波依买克饮水管网巩固项目)缴纳的6475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5、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膘尔托阔依乡塔尔尕拉克村防洪坝建设项目)缴纳的45851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6、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黑孜苇乡康什维尔村安全饮水项目)缴纳的132156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7、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康苏独立工矿区社区建设项目)缴纳的141606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8、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吐尔尕特口岸农贸市场下迁建设项目)缴纳的13741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9、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膘尔托阔依乡阿依尕尔特村(玛依喀克定居点)防渗渠建设项目)缴纳的1070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0、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马热加尼库木村惠民超市建设项目)缴纳的8195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1、拟将新疆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公安局建设项目)缴纳的76638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2、拟将新疆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居民点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吉根乡))缴纳的34069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3、拟将新疆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居民点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托云乡))缴纳的34029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4、拟将新疆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居民点小型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乌鲁克恰提乡))缴纳的35526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5、拟将新疆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居民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黑孜苇乡库勒阿日克村))缴纳的53781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6、拟将新疆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黑孜苇乡库勒阿日克村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缴纳的288179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7、拟将新疆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黑孜苇乡3号生产厂房建设项目)缴纳的15994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8、拟将乌恰县天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托云草业熏蒸库建设项目)缴纳的1828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9、拟将乌恰县天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2017年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建设项目(一标段))缴纳的319401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0、拟将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乌恰县托云乡村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托云村村民服务中心))缴纳的22257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1、拟将四川景云祥通信股份公司(乌恰县托云乡村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库瓦提村村民服务中心))缴纳的2012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2、拟将新疆泰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铁列克乡铁列克村饮水安全项目)缴纳的28778.59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3、拟将新疆泰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凭证库房项目)缴纳的72591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4、拟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2019年煤改电居民入户工程)缴纳的12246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5、拟将新疆源泰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膘尔托阔依乡阿依尕特村村委会维修和新建值班室项目)缴纳的3193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6、拟将新疆源泰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黑孜苇乡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缴纳的11681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7、拟将喀什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民超市建设项目)缴纳的3239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8、拟将喀什嘉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虎)(喀什嘉禾建吐尔尕特海关综合业务楼维修项目)缴纳的3470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9、拟将克州鑫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克州乌恰县红山谷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缴纳的285462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50、拟将新疆克州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用房建设工程(六标段))缴纳的19992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51、拟将新疆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巴音库鲁提乡巴音库鲁提村水源及自来水改造工程)缴纳的83232.6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52、拟将新疆盛锐天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克州乌恰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升级建设项目)缴纳的189113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现公示以上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实名信函或电话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联系电话:0908-4622225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