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恰县衡东纵横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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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尾矿库闭库销号监管的通知》(新应急〔2021〕115号)等文件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乌恰县衡东纵横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经闭库治理、验收、专家论证等,符合销号要求。经县应急管理局申请,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和监管。乌恰县衡东纵横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销号后,由黑孜苇乡,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闭库后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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