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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24 11:47 来源:自治区政府网 阅读: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经自治区党委批准,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6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时间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周四)至3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14日(周日)上班。

二、春节215(农历腊月二十八、周日)23(农历正月初七、周一)放假调休,共9天。214周六)、228日(周六)上班。

三、肉孜节321(周六)少数民族习惯节日肉孜节,320日(周五)至22日(周日)放假,共3

四、清明节44(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

五、劳动节51(周五)5(周二)放假调休,共5天。59日(周六)上班。

六、古尔邦节527(周三)少数民族习惯节日古尔邦节,527(周三)31(周日)放假,共5天。

七、端午节619(周五)至21日(周日)放假,共3

八、中秋节925日(周五)至27日(周日)放假,共3天。

九、国庆节101(周四)7(周三)放假调休,共7天。920日(周日)、1010日(周六)上班。

鼓励单位和个人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推动错峰出行。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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