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恰县黑孜苇乡库勒阿日克村林果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0555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13:04 |
名 称 | |||
文 号 | 恰发改字〔2023〕59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发改委 |
乌恰县黑孜苇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审批乌恰县黑孜苇乡库勒阿日克村林果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可研批复的请示》(苇政字〔2023〕6号)及乌恰县林草局《关于对〈乌恰县黑孜苇乡库勒阿日克村林果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可研报告〉的审查意见》(恰林草字〔2023〕2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二是现代农业的抓手;三是产业聚集的载体。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树立新标杆,为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搭建新平台,为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探寻突破口,为农民持续增收探索新机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开辟新途径,因此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库勒阿日克村400亩杏树基地进行土地平整,挖坑移植杏树2000棵,新种植杏树12000棵,配套滴灌设施,修建田间道路,洪沟疏浚等其他附属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70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
各项建设条件,尽快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初步
设计编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编制,严格按照批复总投资编制项目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严禁过度亮化、美化等形象工程,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形成政府债务或隐形债务。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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