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克州乌恰县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2-0084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12:49 |
名 称 | |||
文 号 | 恰发改字〔2022〕156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发改委 |
乌恰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审批克州乌恰县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恰商信字〔2022〕51号)及乌恰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对〈克州乌恰县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恰商信字〔2022〕50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是保障“菜篮子工程”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二是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三是适应市场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项目建设,可促进果蔬生产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升产业的档次水平。项目建设还有利于完善市场的功能、提升市场档次,提高果蔬的贮
存、加工和配送能力,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还可增加就业人数,拓宽当地农民的增收渠道。提高农产品贮存保鲜水平,满足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冷藏库1800立方米,冷冻库1200立方米,仓储库15000平方米,检化验室260平方米,改造实验室235平方米,设备购置、污水处理及附属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2年
你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严禁过度亮化、美化等形象工程,严禁形成政府债务或隐性债务。项目法人要抓紧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投资,按期建成,尽早发挥效益。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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