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克州乌恰县牲畜种源繁育示范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012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2-11-18 16:01 |
名 称 | |||
文 号 | 恰发改字〔2022〕177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发改委 |
乌恰县畜牧兽医局: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审批克州乌恰县牲畜种源繁育示范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恰牧字〔2022〕204号)及乌恰县畜牧兽医局《关于对〈克州乌恰县牲畜种源繁育示范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恰牧字〔2022〕201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是有利于带动农民增收、保障项目区群众的利益;二是有利于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当地农户走上致富的道路。该项目建设可带动种植、加工业、仓储、运输等产业的发展,对地区产业的发展有带动作用。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柯尔克孜羊、帕米尔高原牦牛种源示范繁育基地10座,每座繁育基地配套公共功能用房及道路附属设施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
各项建设条件,尽快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初步
设计编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编制,严格按照批复总投资编制项目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严禁过度亮化、美化等形象工程,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形成政府债务或隐形债务。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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