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恰县工人文化宫(乌恰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2-008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2-08-19 13:08 |
名 称 | |||
文 号 | 恰发改字〔2022〕157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发改委 |
乌恰县总工会: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审批乌恰县工人文化宫(乌恰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恰工组字〔2022〕60号)及乌恰县总工会《关于对〈乌恰县工人文化宫(乌恰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恰工组字〔2022〕67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
二、本次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提升改造内容为屋面防水,内外墙体乳胶漆,修复室外约500平方米水泥地面,修复室内墙面、屋顶乳胶漆,走廊石膏板吊顶,更换门窗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5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2年
请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严禁过度亮化、美化等形象工程,严禁形成政府债务或隐性债务。项目法人要抓紧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投资,按期建成,尽早发挥效益。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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