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康苏镇育苗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055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3-02-02 12:52 |
名 称 | |||
文 号 | 恰发改字〔2023〕47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发改委 |
乌恰县康苏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关于康苏镇育苗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康政发〔2023〕5号)及乌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康苏镇育苗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恰农字〔2023〕2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
二、本次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长100米,宽12米的育苗大棚1座及配套设施,其中:配套自动化喷水系统、育苗床架、供暖及保暖措施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
你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严禁过度亮化、美化等形象工程,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形成政府债务或隐性债务。项目法人要抓紧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投资,按期建成,尽早发挥效益;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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