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克州乌恰县殡仪馆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013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2-11-21 16:38 |
名 称 | |||
文 号 | 恰发改字〔2022〕187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发改委 |
乌恰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审批克州乌恰县殡仪馆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恰民字〔2022〕64号)及乌恰县民政局《关于对〈克州乌恰县殡仪馆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恰民字〔2022〕66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是殡仪馆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窗口;二是党和政府关心少数民族的充分体现;三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需要;四是维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该项目建成后,将使乌恰县的殡葬事业走向规范,便于管理,使整个丧葬过程成为文明、健康、进步的活动。为此,新建乌恰县殡仪馆,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250平方米殡葬用房,公墓1000座、路面硬化20000平方米、上下水、防洪设施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
各项建设条件,尽快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初步
设计编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编制,严格按照批复总投资编制项目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严禁过度亮化、美化等形象工程,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形成政府债务或隐形债务。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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