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项自治区方案序号七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索 引 号 | WQX006-2020-00005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17:40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克州政府网 |
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查要求,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文件要求,现对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项自治区方案序号七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三项反馈的问题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对国家有关要求执行不彻底,工作一拖再拖,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有2套常减压炼油装置、5家小焦化企业以及数十台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等国家早就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没有淘汰到位。
二、第三项整改目标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三、第三项整改措施依法淘汰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5万千瓦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2018年5月底前,摸清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底数;2018年7月底前,提出关停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国家明令淘汰的燃煤小火电机组关键部件的不可恢复性拆除。
责任单位: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阿图什市、阿克陶县、乌恰县人民政府。
四、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五、整改效果经认真梳理,对照问题查找,目前,克州没有常减压炼油装置、小焦化企业、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企业等。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克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0908-4222641,唐昌亭、李明
联系地址:阿图什市天山路东8院克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二楼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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