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教育局 > 文件
  3. > 正文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 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 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WQX007-2019-00002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9-03-01 10:51
名        称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 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 实施意见》
文        号 恰教字〔2019〕106号 有  效  性
来        源 教育局

各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教体艺〔2012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学校体育是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保证学校体育工作正常开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和全面发展的先决条件和基本条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工作,要本着对青少年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贯彻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传达到每一名教师和学生,形成人人参与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保障机制。

(一)成立乌恰县校园体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尤国礼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铁力瓦尔地·依不拉音县教育局局长

李军光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杜志强县教研室主任

王斌善县教研室干部

库尔曼拜克·吾不力哈斯木县教研室干部

(二)各学校校长是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认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育人为本的理念,把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纳入到学校的总体目标中,将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成为学校办学的基本准则。

(三)强化机制建设,在推进工作常态化上下功夫。要大力推动阳光体育活动。把《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落实到实处,要在工作常态化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各学校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参与部门各负其责,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充分认识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重要意义,必须按照《规定》开足开全体育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安排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

(二)各中小学积极创造条件保证体育课时的落实,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纳入课程,列入课表,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的体育锻炼。

(三)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对体育课程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鼓励中小学生走进阳光,走向操场,积极参加各种体育运动。

四、加强管理,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管理工作,制定出慎密、完善的保障措施,确保《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顺利实施。

(一)各校要认真学习《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方案,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二)落实好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要充分发挥体育课教学的主阵地作用,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保证规定的体育课授课时间,认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对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加开一节“阳光体育”活动,由班主任为主、体育教师为辅、其他教师协助,切实做好“阳光体育”活动。

(三)大力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用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提倡“快乐体育”结合学校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切实开展丰富多样的大课间活动,如:广播体操、武术、舞蹈等活动。

(四)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要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关心体育教师的工作和生活,要组织好体育教师的业务进修、培养、教科研等活动,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要合理安排体育教师的工作强度,体育教师从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组织大课间活动指导工作应计入教学工作量。要按照学校开设体育课,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工作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贯彻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需学校各部门、年级、班主任的参与与支持,凡直接参与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人员应计入工作量。

五、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学校体育管理。

(一)在教育质量督导过程中,强化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在综合督导的评估体系中要加大学校体育工作的权重,要加强学校开展的“阳光体育运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特别是对贯彻执行《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情况的督查,要定期开展以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和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为重点的专项督导,其结论作为评价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和贯彻执行《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情况作为对学校年终考核的一项依据。对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给予表彰鼓励;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学生每天一小时活动开展不好的,由县教育局纪检室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贯彻执行《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要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起来,配合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对学生进行锻炼习惯养成教育。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以多种活动方式为载体,形成“个个争先、生龙活虎、生动活泼”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保证中小学生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体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当前学校体育的主要任务。广大教育工作者要树立起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健康观,正确认识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共同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的氛围。

                                               2019226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