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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要求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2-0023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8-15 19:00
名        称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要求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教育局

(一)材料要求

1.本县(市)户口本或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复印件1份。

1)驻乌恰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乌恰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实名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1)毕业情况的各类证明不能作为申请认定的依据,在校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申请人(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5.疆内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及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成绩必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师范生提供)。

6.申请人员须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复印件一份;2021年10月考试人员无需提供,以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新疆招生网发布的成绩为准(非师范生提供)。

7.参加教育部全国统考的申请人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全国统考申请人提供,认定报名系统核验通过,无需提供)。

8.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省市高校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认定报名系统核验通过,无需提供)。

9.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10.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照片后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11.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参加体检时间:

2022年4月15日-4月20日,(双休日、节假日不进行体检)

医疗机构名单:

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乌恰县人民医院

体检合格标准: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具体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执行。

认定结果:

网上报名176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放弃认定57、面试未通过15人,最终认定104人。

咨询方式

乌恰县教育局教研室0908-4622360

监督举报方式:

乌恰县教育局纪检室0908-4611139

常见问题:

1、部分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未规定的时间体检、参加资格审查、领取教师资格证。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新教师〔201815第三十六条,遗失《教师资格证书》的,向原发证机构书面提出补发申请,原发证机构经核实本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后予以补发,补发证书的编号仍用遗失《教师资格证书》的编号。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新教师〔201815第三十七条,《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毁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其编号仍使用原证书编号。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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