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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暑假安全温馨提示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187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7-10 16:44
名        称 中小学暑假安全温馨提示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教育局

炎炎夏日,孩子们期待的暑假已经来临。为了确保孩子们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我们真诚地提醒您关注孩子的安全问题,共同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做好健康管理

1.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垃圾分类投放。做好孩子的健康监测,如出现不适症状时应及时就医。

2.不吃“三无”食品,不吃未清洗干净的食物,不喝生水。少吃高盐、高糖、油炸、熏制食品。不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

3.确保孩子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4.选择安全运动项目,坚持适当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充沛的精力。

二、严防溺水事故

5.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嬉闹。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江河湖塘边洗手、洗东西、抓鱼虾、抓青蛙等。

6.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7.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手拉手或下水施救。

三、确保出行安全

8.关注天气预报及安全预警信息,学习安全知识,出行前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不在暴雨、雷电等天气环境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环境逗留、玩耍。孩子外出时,家长要知晓去向、内容、同伴和返回时间,加强安全提醒。

9.教育提醒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到公共场所首先关注安全出口,讲秩序、不拥挤,服从指挥,避免踩踏,外出要警惕车辆视觉盲区。

10.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不坐超速、超载、酒驾、疲劳驾驶的车辆,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

四、平安快乐度假

11.针对高考、中考毕业的孩子,注意孩子可能出现的无节制玩乐、紧张焦虑、悲观自责等不良考后状态,有针对性地教育、提醒、疏导孩子正确看待考试,注意兼职安全、旅行安全,不私自结伴出行,保持科学的作息时间。

12.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遵循素质教育理念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孩子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促进其全面发展;尊重个体差异,理性确定孩子成长目标;多尊重多理解,加强平等沟通,讲究教育方式方法。留守儿童家长应定期与孩子保持联系,给予关心关爱

13.正确使用电、气,做好家庭消防安全。教育引导孩子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萝卜刀”、炸包”、激光笔、低俗手办等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

14.不欺凌他人,不抽烟、喝酒、打牌、吸毒,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活动,不沉迷手机、网络,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自觉抵制色情、暴力游戏小说及音视频

15.注意网络安全,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传播谣言,不与陌生网友见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16.根据国家“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含线下和线上)。

17.倡导文明风尚,注意亲子沟通,多与亲朋好友交流,积极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及其他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如为孩子选择夏令营、游学、研学旅行等暑期活动,要认真了解主办机构相关资质,签订有效合同,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18.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指导孩子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教育和帮助孩子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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