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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wqxrmzf00/2026-0114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8-07 19:31
名        称 乌恰县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实施方案
文        号 〔2026〕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教育局

乌恰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阳光招生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乌恰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改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县域内招生秩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兵教函〔2026〕19号)、克州教育局《自治州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情,制定以下方案,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各幼儿园不得招收未满三周岁的幼儿。

小学一年级: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含能接受普通学校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各学校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因特殊原因无法入学的,家长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提交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初中一年级:2026届小学应届毕业的适龄学生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学前、小学、初中各阶段均采用线上报名。学前阶段小班报名数据来源于各幼儿园2026年5月摸排数据,小学一年级报名学生数据来源于各幼儿园大班毕业学生数据,初中七年级报名学生数据来源于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数据。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指标和普及普惠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幼儿园大班不超过3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小班不超过25人。

(二)报名及公示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8月21日在“克州教育”公众号“学生端口-招生报名系统”中完成线上报名。

查询结果时间:2026年8月22-8月23日在“克州教育局”服务号上查询录取结果。

线上公示时间:2026年8月24-8月28日,录取结果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备注:中小学、幼儿园8月31日开学。

三、入学报名指引

(一)第一类:房户一致子女。

1.入学对象学区内户籍信息与房屋产权证一致的人员子女。

2.持拆迁安置协议的,入学对象必须为法定监护人的人员子女(以安置地址为入学依据)。

3.入学对象和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且入学对象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提供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学区内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一寸蓝底照片6张;学区内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全本。

(二)第二类:房户不一致子女/本县户籍无房子女。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乌恰县,法定监护人或报名学生在乌恰县拥有房屋产权证且完成房产交付,但住房与户籍地址信息不一致时,以房屋产权地址为学区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乌恰县(户主是法定监护人)但学区内无房屋产权证,以户籍所在地为学区入学依据(户籍迁入时间在当年7月31日之前迁入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

提供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学区内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一寸蓝底照片6张;学区内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

(三)第三类:非本县户籍购房子女。

乌恰县户籍在学区内购房并有房屋产权证的人员子女,以房屋产权地址为学区入学依据。

提供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一寸蓝底照片6张、学区内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

(四)第四类:随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随迁(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只需提供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簿及当地电子居住证即可。

提供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学生一寸蓝底照片6张、随迁(进城务工)人员电子居住证。

、录取原则

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各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直至学位招满为止,与登记先后顺序无关。学校要以学生实际居住地为学区入学依据,根据学位数情况录取,录取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的,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派位至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转学插班

(一)不符合转学插班对象

1.城区各学段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相互转学。

2.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二)符合转学插班对象

1.因学生家庭户籍、实际居住地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外县市、外地州、外省转入本县非毕业年级就读。

2.已在城区学校就读,申请转入乡镇农村学校就读。

3.已在乡镇农村学校就读,申请转入另一所乡镇农村学校或者城区学校就读。

(三)需提供材料

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开具的有19位全国学籍号的学籍信息卡和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本县的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电子居住证等材料,正式开课前向拟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在转入学校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方可转入。

、优抚政策规定

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各学校要给与优先安排。

、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学校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应入尽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招生工作职责。

(二)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一是对残疾儿童“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坚持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优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各学校不能层层加码,随意提高入学条件。三是依法保障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对其教育关爱与帮扶,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统筹部署招生工作,未经教育局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提前进行招生宣传。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由教育局统筹安置的学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认真调查处理涉及招生入学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申诉。对招生履职不到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证件审验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县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县教育局将通过乌恰县人民政府网、乌恰零距离公众号乌恰教育公众号公开招生方案,各学校应依据县级招生工作方案,在810日之前详细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明确招生程序和具体负责人,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

、咨询及举报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18609088626

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908-4621139

附件:乌恰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

乌恰县教育局

2026年8月6日

附件1:

乌恰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坚持就近就便入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原则,统筹考虑城镇发展现状、人口分布、学校规模等综合因素,合理划分中小学、幼儿园学区,保障适龄儿童全部接受教育。

二、学区划分

(一)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

1.乌恰县实验中学:户籍在乌恰县城镇派出所,居住地在锦绣小区、肖热力小区、雅居园小区、康安小区、景瑞小区、九乡苑、平安小区、如意小区、永和小区、永安小区、康宁小区、健康苑、商业网点、金鑫市场、圆梦家园(广场北苑)、鹿鸣小镇小区、鹿鸣庄园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康苏镇、巴音库鲁提镇、膘尔托阔依乡、波斯坦铁列克乡、吉根乡、托云乡等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少年,采用对口直升方式全部升入初中一年级;

2.乌恰县黑孜苇乡中学:户籍在乌恰县城镇派出所,居住地在小黑孜苇小区、就业小区、天合小区、怡河小区、吉祥小区、杏园小区、惠民小区、坎久干小区、和谐小区、团结小区、阿依布拉克小区、幸福小区、阳光小区、佳缘小区、中吉商业街、永宁小区、信合小区、心连心小区、广场南苑、友谊小区、阳光佳苑(米尔湾小区)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黑孜苇乡、乌鲁克恰提乡、铁列克乡、吾合沙鲁乡等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少年,采用对口直升方式全部升入初中一年级;

3.乌恰县实验小学:户籍在乌恰县城镇派出所,居住地在锦绣小区、小黑孜苇小区、雅居园小区、就业小区、天合小区、圆梦家园(广场北苑)、广场南苑、怡河小区、吉祥小区、杏园小区、惠民小区、佳缘小区、中吉商业街、永安小区、健康苑、信合小区、心连心小区、金鑫市场、友谊小区、鹿鸣庄园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4.乌恰县黑孜苇乡小学:户籍在乌恰县城镇派出所,居住地在肖热力小区、康安小区、九乡苑、平安小区、如意小区、团结小区、阿依布拉克小区、幸福小区、阳光小区、景瑞小区、康宁小区、商业网点、坎久干小区、和谐小区、鹿鸣小镇小区、阳光佳苑(米尔湾小区)、永和小区、永宁小区、黑孜苇乡阿依布拉克村、黑孜苇乡康西湾村、黑孜苇乡坎久干村、黑孜苇乡库勒阿日克村、黑孜苇乡也克铁列克村、黑孜苇乡江吉尔村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二)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

1.乌恰县第一幼儿园:户籍在乌恰县城镇派出所,居住地在乌恰镇:锦绣小区、康安小区、景瑞小区、平安小区、和谐小区、永和小区、康宁小区、永安小区、永宁小区、坎久干小区、商业网点、九乡苑、惠民小区、佳缘小区、心连心小区、鹿鸣小镇小区、友谊小区、阳光佳苑(米尔湾小区)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2.乌恰县第二幼儿园:户籍在乌恰县城镇派出所居住地在小黑孜苇小区、雅居园小区、就业小区、天合小区、广场南苑、怡河小区、吉祥小区、健康苑、信合小区、圆梦家园(广场北苑)、金鑫市场、兴安小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女。

3.乌恰县第四幼儿园户籍在乌恰县城镇派出所居住地在团结小区、阿依布拉克小区、幸福小区、阳光小区、肖热力小区、如意小区的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4.乌恰县黑孜苇乡第二中心幼儿园户籍在乌恰县城镇派出所居住地在杏园小区、中吉商业街的居民子女黑孜苇乡坎久干村居民子女及在以上小区(辖区)内居住的非本地户籍随迁(进城务工)子女。

(三)乡(镇)小学、幼儿园招生范围

1.各乡(镇)小学: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学校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免试就近入学,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2.各乡(镇)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各村级幼儿园招生范围以幼儿园所在地(户籍)为准,免试就近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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