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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劝导整治的公告

索  引  号 24K458996/2022-006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乌恰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2-04-09 17:37
名        称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劝导整治的公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公安局

全县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一直以来,摩托车、电动车是道路交通事故中参与占比最多的车辆类型。针对近期乌恰县辖区发生的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来看,各乡(镇)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逾期未审验未报废、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头盔带,驾驶时拨打电话、违规变道以及夜间行驶时不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突出。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好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乌恰县公安局治安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410-710日)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劝导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动期间,对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采取批评教育、协助开展劝导以及学习交通法规1小时等方式强化道路安全意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采取处罚。

二、行动在国道、城区、农村道路同步开展,切实形成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

三、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以本次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摒弃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出行期间,发现以上交通违法或不文明交通行为,可通过电话(0908-46213971)、私信官方公众号(平安乌恰)等途径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集中整治工作,如整治过程中遇有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也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行车,警民携手共创全县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乌恰县公安局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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