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州组织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的通告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095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10 17:59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克州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 |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人行横道线(俗称斑马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线。机动车主动礼让斑马线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折射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彰显的是城市文明,体现的是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行人过街遇红灯时,能否主动等候、不抢行;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是否善意礼让行人,这些都是城市文明水平的一个缩影。
在斑马线上行“礼让”之礼,不仅仅是为了尊重生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更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为了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不断提升文明交通创建工作水平,努力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克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年底。
二、整治范围
(一)重点区域
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行人流量大、秩序混乱、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和事故多,以及转弯机动车不礼让绿灯过街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无信号灯控制斑马线的路口路段等重点区域。
(二)重点路口
1.阿图什市:克州人民医院路口、帕米尔路与松他路路口、帕米尔路与光明路路口、帕米尔路与文化路路口、天山路与松他路路口、群众路与光明路路口;
2.阿克陶县:电力公司路口、民政局路口、湖滨小区路口、运管局路口;
3.乌怡县:康安小区十字路口、工商局转盘十字路口、大城十字路口、党校十字路口;
4.阿合奇县:南大街与光明路路口、佳朗奇友谊路与托河小学路口。
三、整治重点
(一)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没有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尤其是转弯机动车不主动礼让绿灯过街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没有礼让正在过街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三)学校、医院、客运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行人流量大、秩序混乱、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的路口路段;
(四)采取鸣笛、加速等手段,与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抢道的;
(五)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在斑马线上坐卧、停留、嬉闹。
四、重点时段
1.上下班高峰期;
2.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
五、整治措施
(一)通过电子监控抓拍、执勤民警辅警现场发现、群众举报等方式,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严查严处并在各类媒体曝光,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抄告其所在单位;
(二)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重视交通安全,做到文明出行,积极参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克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