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恰县城区大型货车通行路线的公告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343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1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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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
为规范城区货车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切实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结合城区道路及交通流量实际情况,乌恰县公安局已完成《城区货车通行路线图》现就《路线图》及绕行方案如下所示:
一、限行区域划分
乌恰县城区以团结路、幸福路、思源路、常州大道合围区域为核心限行区。二、通行路线规划

1.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至常州工业园区通行路线:跨越路—新华路—思源路—581国道—兴业路。2.3013高速至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通行路线:3013高速—城西立交—跨越路—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3.3013高速至常州工业园区通行路线:3013高速—康什维尔立交—309省道—581国道—锦业路。需要加油的中重型货车在迎宾路中石油加油站加油后返回3013高速按上述通行路线绕行至目的地。三、管控细节标注每日08时—00时禁止通行,00时—08时为通行时段。中重型货车除夜间通行时段外其余时段需通过12123交管APP申请货车通行码审批后方可通行;所有中重型货车在城区路段均已限速40要求行驶,不得超速行驶。超限运输车辆需在城区道路通行时应提前向乌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与常州工业园区通行不作要求。四、特殊情形说明应急运输、民生保障货车需在城区道路通行时应提前向乌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
五、货车通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第九十条明确,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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