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文明城市创建倡议书!
| 索 引 号 | wqxrmzf00/2026-0056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6-05-28 18:40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公安局 | ||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然而在日常生活中部分交通参与者我行我素,随意横穿马路、乘坐电动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礼让斑马线、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杜而不绝。为进一步引导辖区群众文明出行,为创建文明城市助力。现将有关事项特发出如下倡议。重点整治违法行为。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乱象和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具体包括:1.机动车:不主动礼让行人,压实线变道,逆向行驶,夜间行驶会车时使用远光灯不使用近光灯,夜间行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乱停乱放,车窗抛物,占用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

2.非机动车: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无证无牌车辆上路行驶,逆行、乱停乱放、闯红灯。

3.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

交通违法处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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