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恰县开展摩托车流动检测的通告
| 索 引 号 | wqxrmzf00/2026-0128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6-07-07 17:58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
各乡镇摩托车车主:
为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举措,切实解决我县群众摩托车年检路途较远、办事不便等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针对我县逾期未检验摩托车存量较多的实际情况,交管部门经多方协调相关部门获批,将在我县设置摩托车临时集中审验服务点,就近为广大群众提供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及年检一站式业务办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验时间
2026 年7 月24日—7 月26日(为期3 天)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二、检验地点
乌恰县吉中悦机动车检测站(国鑫驾校院内)
三、检验范围
轻便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2026年9月份前到期需检测的摩托车均可检测。
四、检验所需材料
摩托车车主办理审验业务,须现场携带以下完整有效证件:
1.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
注:将需要检测的摩托车带至检测台,并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和交强险(无行驶证请先补办行驶证,摩托车有违章的需先处理完违章).
五、检测注意事项
1.维修好车辆的发动机(电机)、灯光(远近光灯、刹车灯)、制动(前后刹车)、油门、轮胎等主要检验项目,三轮摩托车后厢还需要粘贴好反光贴,以保证各检测项目正常合格,提高检测的合格率,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条件。
2.请提前做好相关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外观完好、干净整洁,与原车公告一致、无破损,无非法改装改型问题;
3.检验车辆不得自行更换发动机、车架号进行组装。对于重新打刻、粘(焊)接金属块、涂改车辆发动机号和识别代码(车架号码)等情形的不予检验。
4.车主来时请提前联系检测台负责人或车管所,根据检测线车辆数量合理安排检测时间,减少拥堵和排队,提高检测效率。
温馨提示:以上注意事项请各位摩托车车主在认真核对,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节约各位车主的宝贵时间。
六、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热线:0908-4621397(乌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乌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