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县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受理、侦察、破案及协查案件的配合侦查和现场勘察、取证等工作; 3、负责互联网侦控管理工作,对互联网信息进行侦控、收集、截取、分析,发现掌握、处置有害信息及站点; 4、负责互联网本地网站、“准属地”网站、论坛及有关网站监控、信息情报收集,有害信息删除和监控情报信息的传送、舆情防控工作; 5、负责网络安全检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互联网运营商及经营商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