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承办内设机构中公安局管理的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免、管理工作; 3、负责民警警衔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晋升; 4、负责组织民警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教育训练工作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5、负责公安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7、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双拥、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8、负责全体民警考勤、警衔申报、待遇、教育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