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局法制工作,组织开展对民警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2、负责审核各类案件研究审核案件,研究部署法制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县公安局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4、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调研; 5、办理行政复议申诉案件;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少管审批工作; 6、负责全局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工作,查处本局立案的信访案件; 7、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县联席办交办的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