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民政局 > 文件
  3. > 正文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县民的公开信

索  引  号 WQX010-2021-00001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4-15 17:07
名        称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县民的公开信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民政局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服务行为,营造我社会组织良好发展环境,乌恰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从3月下旬至6月30日,在全县开展一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为进一步做好我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治理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和各界群众积极举报我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现向大家征集举报违法违规社会组织活动的相关线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一、举报对象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二、重点打击整治六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借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机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及举报方式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专项行动中来。自觉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不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互联网线上活动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金融便利。

参加或组织会员参加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应先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新疆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222.82.228.117:98/SocietyOrg/serviceHallController.do?goHallMai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输入社会组织名称进行查询。查询社会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要积极向民政部门举报,广泛参与到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中,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民政局举报电话:0908-4621286

民政局举报邮箱:57721031@qq.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乌恰县双拥路18号

邮政编码:845450

特此公告


乌恰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