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财政局2023年会计监督查前公示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1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30 10:53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根据自治州《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乌恰县财政局结合《奋力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精神对2023年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一、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确立正确的财会监督观念
全局要树立追求真实、公正、完整的财会监督理念,特别是要给予财务监督工作高度重视,依法履行财政监督义务,强化组织实施财会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二)加强财会监督权威性和程序化
要完善可行的财会监督机制,严格遵循客观的程序,加强对财会活动的审核和监督,加强对财政支出业务审核把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审核,对不合格的报账资料要坚决予以退回。
(三)发挥联动,全员参与
财政局建立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理念,采取“上下联动,内外联动”的监督方式,明确监督职责,推工作有效开展。
(四)聚焦结果,有效运用
切实提升财会监督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对发现的问题应依法惩治,并加大重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提高警示作用。对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挖掘问题的原因,将监督成果总结、提炼,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的作用。
二、重点检查单位
1、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人民政府
三、检查内容
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结合近几年我县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情况,从以下方面对被检查单位2022年账务处理情况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进行双分录进行记账;
2.各单位2022年会计期间会计核算是否真实、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是否合法、合规、到位;
3.结合内控报表报送各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4.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的行为,是否存在铺张浪费及“三公经费”政策未落实情况;
5.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的情况;
6.是否存在“小金库”的情况;
7.是否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和账龄分析;
8.是否按照《关于印发<乌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管理单位各类资产;
9.是否按照《关于乌恰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活动;
10.票据管理情况及非税征缴情况;
11.其他违反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切实规范检查程序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将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规范检查程序提高检查工作质量。
(二)切实抓好整改,强化监督检查质量
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工作底稿统计检查结果,并拟定检查报告向被检查单位征求意见后,形成最终的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及时督促被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
(三)监督举报
检查小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908-462307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