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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财政局2021年度财政监督检查 查后公示

索  引  号 WQX011-2021-00025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10-11 05:42
名        称 乌恰县财政局2021年度财政监督检查 查后公示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为认真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的基本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自治州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克财监〔2021〕6号)文件精神,乌恰县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乌恰县2021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8月1日至9月15日对乌恰县自然资源局、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恰县房屋地产管理所三个单位组织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现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通过查看三个单位的会计资料,普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未按照财务规定要求进行会计凭证的装订、原始单据的粘贴,差旅费填写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完整等会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因此,提高财务人员的责任心和职业水平是我们目前需要提升的重要工作。

2、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

预算单位在大额物品采购过程中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强,逐渐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但是,由于工作人员在工作细化度、责任心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欠缺,导致合同签订过程中信息填写缺失,对合同签订的重要时间节点等重要信息不进行约束等问题。甚至有些对签订的时间存在逻辑错误,因此,我们将严格要求各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对信息填写完整,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由于特殊原因对合同内容不能执行的,也要按照法律程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做到相互制约。

3、政府采购手续不全、规避政府采购

由于采购手续较为细化,预算单位有些采购项目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目前采用的政采云操作平台也在逐渐规范弥补政府采购不足之处,各预算单位在制度的制约下,政府采购业务会越来越规范。

4、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结合2020年度内控填报工作,各单位虽然建立了各项内控制度,覆盖业务领域各个环节。但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内控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缺乏有效性。

针对以上问题,财政部门已给被检查的三个单位分别下发2021年信息质量检查的检查报告,并对各单位检查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并规定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限期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我们将依据相关处罚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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